一、準備作業:
(一)範圍勘選。
(二)土地所有權人意願調查。
(三)評估公益性及必要性。
(四)召開事業計畫公聽會。
(五)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。
(六)辦理變更、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。
(七)範圍邊界分割測量。
(八)建築改良物禁止事項之報核及公告。
(九)地籍資料整理、調查及繕造清冊。
(十)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資料之提送及評定。
(十一)徵收補償費查估及繕造清冊。
二、正式作業:
(一)先行區段徵收地區開發範圍報核。
(二)抵價地比例報核。
(三)召開協議價購會議。
(四)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。
(五)區段徵收計畫書之報核、審議及核准。
(六)區段徵收公告及通知。 (停止買賣)
(七)異議處理及通知。
(八)發給抵價地案件之申請、審查及核定。
(九)徵收補償費之發放或存入保管專戶。
(十)公有土地及未登記土地之處理。
(十一)囑託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、公有土地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、他項權利塗銷或變更登記、建物滅失或標示變更登記。
(十二)工程施工。(南科FG區2022.11月進度)
(十三)辦理抵價地分配及農業專用區配售。 (預計2023年第二季辦理區段徵收土地分配抽籤)
(十四)地籍整理。(預計2023年第三季完成土地分配及成果公告)
(十五)囑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。 (預計2023年底完成土地登記)
(十六)辦理抵押權或典權登記。(有望於2014年辦理土地點交)
(十七)土地之處分。
(十八)財務結算。
(十九)撰寫成果報告。
影片來源: 台南房仲先生-李家宇 2022.04.25上傳
基本資訊:
FG全區面積100.13公頃,開發完成後,可提供約31.85公頃公共設施用地(包含公園、公園兼滯洪池、兒童遊樂場、綠地、溝渠及道路等),住宅用地逾54.83公頃,商業用地約9.19公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