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準備作業:

(一)範圍勘選。

(二)土地所有權人意願調查。

(三)評估公益性及必要性。

(四)召開事業計畫公聽會。

(五)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。

(六)辦理變更、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。

(七)範圍邊界分割測量。

(八)建築改良物禁止事項之報核及公告。

(九)地籍資料整理、調查及繕造清冊。

(十)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資料之提送及評定。

(十一)徵收補償費查估及繕造清冊。

二、正式作業:

(一)先行區段徵收地區開發範圍報核。

(二)抵價地比例報核。

(三)召開協議價購會議。

(四)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。

(五)區段徵收計畫書之報核、審議及核准。

(六)區段徵收公告及通知。 (停止買賣)

(七)異議處理及通知。

(八)發給抵價地案件之申請、審查及核定。

(九)徵收補償費之發放或存入保管專戶。

(十)公有土地及未登記土地之處理。

(十一)囑託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、公有土地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、他項權利塗銷或變更登記、建物滅失或標示變更登記。

(十二)工程施工。(南科FG區2022.11月進度)

(十三)辦理抵價地分配及農業專用區配售。 (預計2023年第二季辦理區段徵收土地分配抽籤)

(十四)地籍整理。(預計2023年第三季完成土地分配及成果公告)

(十五)囑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。 (預計2023年底完成土地登記)

(十六)辦理抵押權或典權登記。(有望於2014年辦理土地點交)

(十七)土地之處分。

(十八)財務結算。

(十九)撰寫成果報告。

影片來源: 台南房仲先生-李家宇 2022.04.25上傳

基本資訊:

FG全區面積100.13公頃,開發完成後,可提供約31.85公頃公共設施用地(包含公園、公園兼滯洪池、兒童遊樂場、綠地、溝渠及道路等),住宅用地逾54.83公頃,商業用地約9.19公頃。